
時間回撥到三天前。
那天我正跪在地毯上,替顧庭霄係著領帶。他的手指無意間擦過我的耳垂,帶起一陣令我顫栗的酥麻。
“領帶歪了。”他低頭,溫熱的呼吸噴灑在我的頸窩,語氣裏帶著難得的溫存,“今晚早點回來,我想喝你煮的粥。”
那一刻,我幾乎要溺死在他的溫柔裏。
這三年,我活得像個精密的儀器。每天早晨六點起床,用精確到克的米水比例煮他胃痛時唯一能喝下的粥;每天噴那個牌子的梔子花香水,隻因為那是林婉的味道;說話要輕聲細語,笑不露齒,因為林婉是大家閨秀,而我是破產落魄的沈家孤女。
顧庭霄有嚴重的臉盲症,嚴重到連親生父母站在麵前都認不出。
當年救他的那個女孩,唯一的信物就是手腕上的一條紅繩。
諷刺的是,那條紅繩本該戴在我的手上。
三年前,沈家破產,父親跳樓,為了籌集母親的醫藥費,我簽下了那份替身協議。而林婉——那個偷走了我紅繩的女人,頂著“救命恩人”的光環出了國,讓我成了這三年的影子。
“叮。”
手機在口袋裏震動,打破了我的幻想。
顧庭霄出門後,我拿出手機,屏幕上跳出一條彩信。照片裏,一隻保養得宜的手腕上,係著那條有些陳舊的紅繩,背景是顧庭霄私人飛機的頭等艙。
發信人:林婉。
緊接著是一條短信,字字誅心:
【沈南喬,贗品終究是贗品。正主回來了,你也該滾了。顧哥哥的眼睛雖然瞎,但他心裏裝著誰,你比我清楚。】
我死死盯著那條紅繩,指甲深深嵌入掌心,掐出了血印。
那是我外婆留給我的遺物,是我在廢墟裏背著顧庭霄走了十公裏血路也沒舍得丟的東西。如今,卻成了另一個女人炫耀的資本。
胃裏一陣翻江倒海的抽搐,我衝進洗手間,對著馬桶幹嘔。
鏡子裏的女人,臉色蒼白,眼神空洞,像極了一個沒有靈魂的木偶。
我還要在這個影子裏躲多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