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:亨。利用獄。
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,噬嗑而亨。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象曰:雷電噬嗑;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初九:履校滅趾,無咎。
象曰:履校滅趾,不行也。
六二:噬膚滅鼻,無咎。
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六三:噬臘肉,遇毒;小吝,無咎。
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九四:噬乾□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象曰:利艱貞吉,未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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