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我就趕往了律師事務所,委托律師幫我起草離婚協議。
家裏的資產並不多,如今隻剩下我們住了十八年的那套房子。
至於陸軒前兩年執意貸款買下的第二套房子,以及遙遙無期的那幾百萬的房貸,跟我都沒什麼關係。
而這不是我不負責任,而是當初陸軒不當人。
當時隻因我不同意買房,陸軒為了提防日後房子升值我來分錢,幹脆直接是以他父母的名義買的房貸的款,甚至還特意以他自己的名義跟父母打了借條。
幾乎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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