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安頓下來的新家,是市中心的一居室,
房子不大,但勝在生活很便利。
我把鹹魚上賣掉李一凡那些行頭的錢,
加上原主小姑娘自己的積蓄,湊了個首付。
剩下的,慢慢還。
六十年的生活經驗告訴我,沒什麼比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更靠譜。
我以為這事就算翻篇了。
沒想到,李一凡的反擊來得又快又狠。
他把我倆的事,添油加醋地發到了網上。
標題很博眼球:《談了三年的女友,卷走我所有家當後消失,我該怎麼辦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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