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十六歲那年,我被領進沈家,給病重的真千金衝喜。
沈家人待我極好,吃穿用度皆按小姐規格,人人誇我傻人有傻福。
可沈明珠病愈後,一切就都變了。
她撕了我的新衣,打翻我的飯食。
後來她被綁架,綁匪點名要沈家一個女兒去換。
養母哭著握住我的手:
“阿喜,明珠身體剛好,受不得驚嚇......你替她去,好不好?”
我點點頭,說:“好。”
被推進廢棄工廠時,我看見沈明珠站在養母身後,朝我露出譏諷的笑。
綁匪的刀子落下來時,我想:
這次,總該死了吧?
可我又被救了。
而奇怪的是,從我離開沈家那天起——
沈明珠的身體,竟一日比一日差了。
......
他們都說,沈家領我回來,是天大的恩情。
沈明珠自小有心疾,醫生說她活不過十六歲。
有位大師說,要找個生辰八字相合的女孩來衝喜,最好是心思純善、懵懂不爭的。
於是他們找到了我。
一個在福利院長大、智商永遠停在八歲的傻子。
初到沈家那天,養母抱著我哭,說以後我就是她的二女兒。
養父摸著我的頭,遞給我一隻綴著珍珠的發卡。
連臥病在床的沈明珠,都蒼白著臉對我笑,輕聲細語地喊我“妹妹”。
那半年,是我人生中最像夢的日子。
我有了一間灑滿陽光的臥室,衣櫃裏掛滿了漂亮裙子。
每天有阿姨專門為我做飯,點心水果從不間斷。
養母會牽著我的手,在花園裏散步,告訴我每種花的名字。
傭人們私下議論:
“這傻子真是好命。”
我也覺得自己好命。雖然聽不懂許多話,但我能感覺到,他們是喜歡我的。
直到沈明珠十六歲生日那天。
她穿著白色的禮服裙,站在大廳中央切蛋糕,臉色紅潤,笑容明媚。
醫生宣布,她的心疾奇跡般好轉,隻要好好休養,就能和正常人一樣生活。
全場歡呼。
我也跟著拍手笑,卻看見養母在角落裏,輕輕鬆了口氣。
變化是從一件睡衣開始的。
沈明珠病愈後,搬到了我隔壁的房間。
有一天夜裏,我起床上廁所,看見她站在我衣櫃前。
手裏拿著我最喜歡的那件繡著小兔子的睡衣。
“這件料子真好。”
她摸著袖口的蕾絲,輕聲說。
“我在病床上躺了那麼多年,從沒穿過這麼舒服的睡衣。”
我傻笑著點頭:
“軟軟的,穿著睡覺,不會癢。”
她忽然轉過身,眼神冷得像冰。
“你也配穿這樣的東西?”
話音未落,她雙手猛地用力,睡衣從領口到裙擺,裂成兩半。
我愣住了,呆呆地看著地上的碎布。
那隻繡了一半的小兔子,腦袋和身子分了家。
“看什麼看?”沈明珠抬起下巴。
“沈家的一切都是我的。包括這些衣服,這些房間。”
她往前走一步,手指戳在我胸口。
“包括你這條命,都是我沈家撿來的。”
我往後縮了縮,有點害怕。
但想起養母說過“要聽姐姐的話”,還是擠出笑:
“姐姐喜歡,都給姐姐。”
她盯著我看了很久,忽然笑了。
“真是個傻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