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.
警察找不到林玲,還會回來找我。
我必須盡快轉移林玲的屍體,更加隱秘。
而最危險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
林玲房間重新裝修的時候,我在牆裏留了一處空洞,便打開牆上的暗門,將屍體搬了進去。
黑暗中,我再一次窒息地喘不過氣。
想起我就是藏在這處空洞裏,才意外得知了真相,聽到林玲跟人通話,說我是個傻子,把我當成了冤大頭。
可現在還不是悲傷的時候,警察很快就會回來!
我強行振作,用最快的速度清除掉了搬運屍體的痕跡,然後聯係中介,問有沒有人要買我這套城中村的三層自建房。
市場價至少值120萬,我80萬就肯賣。
然後去郊區人少的地方再買一套房,就可以永遠跟林玲在一起了。
這樣想著,我負麵情緒終於淡了一些,嘴角都忍不住微微揚起。
直到警察再次回來。
這次,他們來了一隊人。
“宋良,林玲到底在哪兒?”
之前來過一次的年輕警察帶著憤怒,直接將我控製起來:“你對她做了什麼?”
我再一次地腿軟,結結巴巴回應:“我........我不知道啊!我什麼都沒做,林玲的失蹤跟我沒有關係。”
我深深咽了口唾沫,回憶過去的每一個細節。
我可以確定林玲死的時候沒有目擊者,警察為什麼會這麼直接地懷疑到我頭上?
他們查到什麼了?
我殺人的罪行敗露了?
我越想,便顫抖地越厲害。
警察拿出手銬:“跟你無關,你為什麼要雇人抱假警?我們已經抓到了人,他承認了是收了你的錢,被你指使!”
我渾身一僵,崩潰地喊出了聲:“不可能!他那麼喜歡我的漫畫,他是我最衷心的粉絲,他隻需要說不小心認錯人就可以了,他為什麼要出賣我?”
警察深深皺起眉頭:“粉絲?可他並不知道你的身份,你是從網上找到他,雇傭他的。他被我們抓到,就慌張地交代了一切。”
我猛烈搖頭,不住喃喃:“不可能,不可能........”
他就是我的粉絲!
林玲背叛我,粉絲也背叛我。
我還能相信誰?
“夠了!趕緊交代林玲的下落,這是你最後的機會!”
“警犬到了嗎?”
他的同事很快回應:“在路上了!”
我死死掐著掌心,強迫自己保持冷靜。
我沒想到粉絲會出賣我,這樣一來,林玲的失蹤案就涉及到了綁架謀殺的嫌疑,而我作為嫌疑人,準備的一切根本避不開刑事案件的偵察手段。
如果警犬到了,我就完了!
我絕不能讓我好不容易擁有的一切,就此毀掉!
“宋良,你還不肯交代嗎?”
警察嚴肅的質問聲加重了我的情緒,我拚盡所有力氣一把掙開他,瞪著他惡狠狠罵道:“給我滾啊,滾出我家!”
“我是漫畫家,我是名人,我的粉絲有兩百多萬!她林玲就是一個下賤的按摩女,我怎麼會動她,傷害她,她也配?”
“我警告你們,再不滾出我家,我就上網舉報你們強闖民宅,欺負百姓!你們所有人都別想好過!”
麵對我氣勢洶洶的威脅,警察眼裏沒有忌憚,隻有疑惑:
“什麼名人,什麼兩百多萬粉絲?宋良,你隻是一個落魄的漫畫家,因為創作內容違規被我們傳喚過一次後,你的漫畫就連發表的機會都沒有了。”
“而且林玲明明是護士,還是她在醫院的同事報警,我們才開始調查她的失蹤,和按摩女有什麼關係?”
我恍惚愣住,許久才擠出一絲沙啞的聲音:“你........你在說什麼?”
我明明有兩百多萬粉絲,他為什麼說我落魄?
還有林玲就是一個騙子,她根本就是按摩女,怎麼會有在醫院的同事?
可警察沒有理由騙我啊!
忽地,我腦子如針紮般傳來一陣劇痛。
似乎有什麼東西要生生擠進大腦的時候,警犬來了。
汪汪叫著,衝向301房間牆壁的空洞。
屍體,要被發現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