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,因為我的視頻證據確鑿,案件性質變得極其複雜。
雖然蘇寶現在的表現完全是個重度智障。
但視頻證明了她在作案前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,並且有主觀惡意。
法院最後判決:
蘇寶犯故意殺人罪,但因案發時精神狀態存疑,判處死刑緩期執行。
但這並不是他們想要的“逃脫懲罰”。
因為在死緩期間,她必須被關押在看守所。
而我爸媽,作為主治醫生和幫凶,以及嚴重失職的監護人。
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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