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,初春的暖陽透過落地窗灑進辦公室,桌上擺著剛剛送達的法院判決書。
塵埃落定。
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、職務侵占罪,數罪並罰,蘇可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以罰金,同時需賠償商場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二百四十萬元。
而前總經理王強,因涉及多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,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聽出庭的法務說,宣判那天,蘇可可在法庭上哭得幾次昏厥。
她一遍遍喊著自己年輕不懂事,是被網上那些毒雞湯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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