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傳票寄到我新住址的那天,正好是我上班的第三天。
快遞員在樓下喊我的名字,我簽收時,對門的阿姨探出頭。
“小薑,法院的信啊?惹官司了?”
“一點小事。”
我拿著信封上樓,在客廳裏拆開。厚厚一遝文件,起訴狀寫得冠冕堂皇,指控我“捏造事實、惡意誹謗”,要求我公開道歉、刪除信息,並賠償陸思璿和安澈各五百萬精神損失費。
一千萬。
真看得起我。
我把文件拍下來,發給張薇介紹的一個律師。對方很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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