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
我用盡最後一絲力氣,拍打著儲藏室門板。
“周銘,救...救我們的孩子...”
我痛得喊不出完整的句子。
不多久門開了,
我猛地抬起頭,周銘、婆婆、周悅三張臉堵在門口。
一張紙,一支筆,被扔在我麵前。
婆婆開了口:
“寫!承認你手腳不幹淨,偷了悅悅的表,再寫個保證書,以後安分守己!”
周悅抱著胳膊,在一旁隨聲附和:
“光寫保證書有什麼用?得賠錢!我為了買那塊表,吃了好幾個月的外賣,精神都受到了
創傷!賠我五千塊精神損失費!”
五千?
“我不寫。”我直接拒絕。
周銘臉色一沉,低吼道:
“不寫,你就在這待到死。”
腹部又是一陣撕裂般的劇痛。
我低下頭,看到鮮血已經染紅了我的褲腿。
我的孩子,我的孩子在向我求救。
為了他,我必須活下去。
我隻能顫抖著手,撿起那支筆。
【我,薑晚寧,承認偷竊周悅手表,並願意賠償精神損失費五千元。】
寫完,周銘從我包裏拿出我的銀行卡,周悅不知從哪兒摸出來一個POS機。
“滴”的一聲。
我卡裏的五千塊,轉到了周悅的賬上。
做完這一切,周銘才不情願的,把我從儲藏室裏拖了出來,送進了醫院。
醫生看著我的報告,眉頭緊鎖:
“你這胎像很不穩,差點就保不住了,怎麼這麼不小心?”
我沒說話。
周銘在一旁冷漠地玩著手機,仿佛這一切都與他無關。
幸好孩子保住了,回到家已經是深夜。
我回了房間,聽著外麵的動靜:
“媽,還是你厲害!這下看她還敢不敢囂張!”
“一個小偷能翻出什麼浪來?你哥現在也煩死她了,等她生完孩子,有的是辦法讓她滾蛋!”
我心冷的都快不跳了。
一轉頭,看到了床頭櫃上那個破爛的木馬。
氣憤之下,將它扔到了地上,木馬的殘骸四分五裂。
一個黑色的物品從馬肚子裏滾了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