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後,法院正式開庭。
審判長敲響法槌,“經審理,被告徐凱犯故意殺人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”
“被告林佳犯故意殺人未遂罪,從犯,判處有期徒刑八年。”
徐凱癱倒在被告席上,林佳發出絕望的哭聲。
我坐在旁聽席,心中沒有任何波瀾。
這就是他們應得的下場。
就在我準備離開法庭時,另一個法官站了起來。
“蘇詞女士,請留步。”
“我是民事法庭的審判長,現在有一起民事訴訟案需要當庭審理。”
張總從人群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