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大城市租金貴,剛畢業,我隻能租城中村小單間,在交完季度租金和押金後,身上隻剩下三百塊。
結果不到一個月,房東命令我明早之前搬出去。
我據理力爭,要求賠償,房東凶神惡煞。
“我的房子給你住就不錯了,還想要賠償,你是腦子進水了?!”
“房子賣了,是我好心通知你搬出去,還給你留了一晚上的時間,你別不識好歹。”
出門在外,我不想卷入紛爭,隻想要回我剩下的租金和押金,不然我不搬。
卻遭到他提燈定損,威脅恐嚇,咬定我一個剛畢業的學生不敢反抗,將我的錢全部扣除。
連夜把我的東西全部丟在樓道,讓人踩踏。
我看著被當成破爛甩出來的身家,恨得咬牙切齒。
行,惹到我算你踢到鐵板,你想賣房,還要看我同不同意。
既然你黑心肝,那我就讓你去牢裏反省。
............
剛結束上午的牛馬工作,正在吃拚好飯的我接到房東大叔電話。
“小妹啊,房子我賣了,明早之前你搬出去。”
“不是,什麼情況?”我大吃一驚,連嘴裏的飯都來不及咽下。
“大叔,怎麼這麼突然,你就算賣房子了,也不管我的事啊,買賣不破租賃,這是常識!”
公司午休,我捂著嘴低聲喊道。
電話那頭不耐煩地叫喚:“什麼狗屁常識!我的房子想賣就賣,關你屁事,簡直是無理取鬧。”
“你別以為住了幾天我的房子,就認為房子是你的,你隻是暫時借住。”
“行了行了,別廢話這麼多,反正我不管你,明早之前必須搬出去。”
“誒!大叔......”我起身走出去,話還沒說完,就被他掛了電話。
同時,被吵醒的同事皺眉冷眼看來,“吵什麼吵,打電話出去打!”
我尷尬地道歉,“對不起對不起,我下次注意。”
新人多受人不待見,之前聽朋友說起過,我還沒放心上,這些天我算是見識到了。
什麼雜活碎活都是我的,偏偏我試用期還沒過,沒到發工資,買了生活用品後,身上的錢隻剩下124元。
一天兩頓拚好飯,20元,吃得我快中毒了。
現在房東還要求我這個時候搬出去,連請假都沒辦法,我去哪裏找啊。
一時間我頭疼腦脹,心煩意亂。
強撐著下午七點下班,我急忙回到出租房,給房東打電話。
“大叔,我能不能不搬,我錢都已經交了,而且你給的時間太短,大晚上我去哪裏找?”
“我現在又在試用期,公司很嚴,如果我請假肯定過不了試用期,要不您再通融一下?”
我試圖和他講道理,讓他能理解一下我剛畢業出來的難處。
“你怎麼這麼多事!你試用期關我屁事!我的房子怎麼處理都是天經地義。”
“你們大學生就是麻煩,早知道我就不租給你了,當初我還給你便宜了,你到處打聽打聽,誰家房東租房會給你便宜,真是好人沒好報。”
“之前我給你方便,現在你也應該給我方便。”
“明天上午我朋友要來收房,你不搬出去別怪我不客氣!”
聽出他要掛電話,我趕緊說道:“那你必須要付賠償金,我們是簽了合同的,是你違約在先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