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一個多月二十餘次談判,12月22日,《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》在大清外務部簽訂,主簽人是瞿鴻禨和小村壽太郎。中國人把這個條約稱為“東三省交還條約”,“交還”二字,飽含多少人、多少年的企盼和眼淚!經袁世凱等人力爭,“日本十一條”中的第一、第二、第十條,尤其是第四條“清國政府無論如何措辭,非經日本國允許,不得將東三省土地讓給別國,或允其占領”,從條約中刪除。將中國照已開埠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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