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在倫敦待了一個星期。
這一個星期裏,我沒有再找去蘇念。
我再次去了那家寫著‘向日葵’的咖啡館,點了一杯不加糖的拿鐵,很苦。
卻像她說得那樣,有點苦才好喝。
我在咖啡館裏坐了一下午,看著窗外的雨,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。
想起她第一次給我煮小米粥,煮糊了,卻笑著說,下次一定會煮好。
想起她第一次給我縫扣子,被針戳到手,卻不讓我看。
想起她第一次跟我冷戰,第二天卻給我買了我最喜歡的冰淇淋。
離開倫敦前一天,我在一家書店買了一本《小王子》,跟她的那本一樣。
我在扉頁上寫了一句話:
【蘇念,祝你永遠幸福!】
然後我把書寄給了陸顏,讓她轉交給蘇念。
我知道,她可能不會看。
可我還是想把這句話送給她,這是我現在唯一能為她做的事。
飛機起飛的時候,我看著窗外的倫敦,心裏突然就平靜了。
這三年找她,不隻是為了道歉,更是為了給自己一個交代。
現在我見到她了,知道她過的很好,有愛她的人,有幸福的生活,我好像也能放下了。
回到國內,我回了以前的那個城市。
房子我沒有賣掉,裏麵都是我和蘇念的回憶。
我把牆上的合照取下來,放進一個盒子裏收起來。
那些回憶,我該放在心上,而不是掛在牆上。
我重新找了一份設計工作,是做插畫的。
蘇念以前說我畫畫很好看,讓我別浪費了。
以前我總嘲笑她,畫畫能當飯吃嗎?
現在我卻覺得能做自己喜歡的事,能做她喜歡的事,挺好的。
我每天起床都會按照蘇念的方法煮小米粥。
下班我會把房子收拾好。
周末我會去書店看書,去花店買一束向日葵放在書桌上。
有次我去花店,老板娘問我,“小夥子,給女朋友買的?”
“給自己買的,喜歡。”
老板娘笑著回答:“向日葵好啊!象征著陽光,你肯定是個陽光的小夥子。”
恍惚間想起蘇念以前也這樣說過。
她希望我每天都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