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的手腕上有一個字母:X。
一次公司團建泡溫泉時,她們看到我摘掉手表後的字母,問我代表什麼意思。
我說:“軒的首拚。”
大家聽完後,默契地看向一旁假寐的總監。
從此之後,大家都認定了我暗戀總監,當然也包括他本人。
後來,總監隻要看到我,就會嫌棄地躲開。
再後來,公司裏傳遍我上趕著當總監舔狗的謠言。
無論我怎麼解釋,大家都篤定我在裝。
我就在懶得費口舌去爭辯。
直到有一天......
我為了第二天休假而加班做方案時。
總監進了我的辦公室,輕蔑地說。
“為了傍上我,虧你連加班的借口也想得出來?”
還不等我開口。
他輕浮地坐在我的桌子上。
“就你這貨色,怎麼配得上我這種成功人士,我勸你早些死了這份心。”
我端起桌子上沒喝完的水直接潑在他的臉上。
“就你這種垃圾也配叫成功人士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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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港城謝氏集團的未來繼承人,謝妍依。
我爸是港城呼風喚雨的金融大鱷,而我是他的獨生女。
自從去年藤校畢業後,我進入華爾街曆練,短短一年坐上了全球基金首席。
我爸一個說自己累了的電話,我就屁顛回來了。
回來後選了集團最不起眼的一個分公司體驗一下基層員工生活。
而我眼前的這個男人,王浩軒,業務能力還可以,雖然靠了集團的一個遠方叔叔開後門進了公司,但硬是靠自己的能力坐上了總監的位置。
不過,他很自戀,覺得公司裏的所有女員工都喜歡他。
一次,我在一家餐廳偶遇他。
他一臉嫌惡地說道:
“不是我說你,有你跟蹤的時間,放在工作上,你還至於隻是一個普通職員嗎?”
我有些懵:“我隻是吃個飯而已。”
後來,有人看到了我的紋身,便認定我暗戀她們的夢中情人王浩軒。
可是,我明明隻喜歡我的竹馬而已。
他就是陳逸軒,我們兩家是港城世家。
從小就是互相看不順眼的死對頭。
他會把我的小熊玩偶藏冰箱,我也會在他的書包上給他畫個豬頭。
父母們拿我們沒辦法,隻能笑著說:“你倆真是絕配。”
直到大學暑假我才真正喜歡上他。
那次半夜旅遊回來遇上了暴風雨,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,車子還拋了錨。
在雷電交加下,我嚇得瑟瑟發抖。
直到逸軒冒著雨拍打我的窗戶,我世界裏的雨一下就停了。
隻聽見心口“噗通噗通”的聲音。
那一刻我就知道他再不是小時候的豬頭,而是我這輩子的蓋世英雄。
第二天我就拉著他去紋了我們名字最後一個字的字母。
還帶上情侶手表保護這隱秘的愛意。
沒想到,在公司團建泡溫泉時被一群八卦女看到。
本來也不是見不得人,所以我就大大方方地告訴她寓意。
隻是,竟然被傳成那個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