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下定決心離婚那天,是我偶然在顧承瑄忘在家裏的平板電腦上,看到了銀行的大額轉賬記錄和一份房產贈與合同的電子稿。
他居然動用了我們共同的積蓄,為林楚買下了一棟位於郊區的別墅。
對峙時,男人的理由充分得可笑:
“我想讓她有個安身立命之所,這樣她就會有安全感了。”
顧承瑄用我們的共同財產,築就了另一個女人的安心巢穴。
看著那份價值千萬的贈與合同,我竟奇異般地沒有感到憤怒,隻有一片荒蕪的平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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