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。
法院的判決下來了。
梁偉因犯洗錢罪、偷稅漏稅罪、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,數罪並罰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陳浩因故意傷害罪、尋釁滋事罪,以及作為洗錢案從犯,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。
至於那個“大人物”,也在隨後的專項行動中落馬。
那些助紂為虐的同事們,雖然沒有全部坐牢。
但也因為留下了案底,在行業內徹底社死,再也找不到像樣的工作。
王姐因為參與做假賬,被判了三年。
小雨因為作偽證,被判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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