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一早,我是被任雪的尖叫聲吵醒的。
“天哪!這就是你買的新車?這顏色也太土了吧!”
我揉著惺忪的睡眼走進客廳,看見任雪正站在樓下,指著那輛嶄新的車挑三揀四。
那是陳傑求了我半年,我才咬牙全款給他提的,花了二十多萬。
陳傑一臉尷尬,搓著手解釋:“小雪,這車性價比高,而且......”
“性價比?我們要的是麵子!”
任雪翻了個白眼,轉頭看見我,立馬換上一副嘲諷的嘴臉。
“沛心姐,這車是你挑的吧?果然,賣魚的眼光也就這樣了,一股子窮酸味。”
我冷冷地看著她:“不喜歡可以不坐。這車是我全款買的,隨時可以收回來。”
任雪冷笑一聲:“送出去的東西還有收回來的道理?再說了,這車以後可是我和阿傑的代步工具,你別想沾邊。”
陳傑趕緊拉住我,壓低聲音:“姐!你少說兩句!小雪家境好,眼光高是正常的。你趕緊去市場吧,別在這丟人現眼了。”
他一邊說,一邊把車鑰匙塞進任雪手裏:“寶寶,別生氣,以後這車你隨便開,讓她坐公交去。”
我看著陳傑那副奴才相,心裏的火蹭蹭往上冒。
“陳傑,你是不是忘了,這車的全款發票還在我手裏?”
陳傑臉色一變,還沒說話,我爸突然衝過來,一把推開我。
“陳沛心!你這個時候在鬧什麼?你弟弟結婚是大事,一輛車你也斤斤計較?別以為你這些年賺了些錢,就可以不把這個家放在眼裏了!”
“你弟腿腳不好,那是為了救你!你欠他一輩子!給他買輛車怎麼了?就是把命給他也是應該的!”
又是這個理由。
十八年前,我十歲,陳傑八歲。
記憶裏,是一隻斷了線的風箏掛在馬路對麵的樹梢上,還有那一輛突然失控衝過來的紅色大貨車。
刺耳的刹車聲在耳邊炸響,我被嚇傻了,雙腿像灌了鉛一樣動彈不得。
就在車頭即將撞上我的瞬間,一雙小手猛地把我推了出去。
我摔在路邊的草叢裏,毫發無傷。
等我驚恐地回過頭時,隻看見陳傑倒在血泊裏,右腿扭曲成一個詭異的角度,身下滲出的血染紅了那隻斷線的風箏。
我爸趕到醫院後,當著所有醫生護士的麵,狠狠打了我一巴掌。
他雙眼赤紅,像看仇人一樣瞪著我,怒吼:“為什麼斷腿的不是你!他是我們老陳家的根啊!你個喪門星,你怎麼不去死!”
那一巴掌,打斷了我的脊梁,也打碎了我的自尊。
看著病床上陳傑纏滿紗布的腿。
年幼的我跪在地上,哭著發誓這輩子都要對弟弟好,要補償他。
隻要陳傑皺一皺眉,喊一聲“姐,我腿疼”,我就會無條件地交出我的一切。
為了這一句“腿疼”,我把最喜歡的玩具讓給他。
放棄了名校的保送名額,早早出來打工。
哪怕累到暈倒,隻要他一個電話要買新款球鞋,我爬也要爬起來去轉賬。
我以為這是贖罪,是用我的血肉去填補那場意外的遺憾。
卻沒想過,這成了他們貪得無厭的籌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