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訊室裏。
我不服的看著警察。
“受害者一口咬定就是你故意的,你怎麼解釋?”
警察叔叔嚴厲的向我發問。
對著麵前的攝像機,我一點都不害怕。
“我壓根不認識他!”
“我為什麼要害他?”
警察叔叔拿出受害者的口供,上麵寫著。
“受害人認定凶手是瑩瑩,並稱他認識瑩瑩,還與之結仇。”
“不是,警察叔叔”,我攤了攤手,“我一個16歲,一年365天,350天都在基地早六晚十訓練的孩子。”
“我能和他一個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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