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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沈煜城是軍區大院裏最惹眼的存在,年紀輕輕官至少將,軍裝筆挺,眉眼冷峻,追他的姑娘從文工團排到軍區醫院,可沒一個能近他的身。

他像雪山之巔的月光,清冷,矜貴,遙不可及。

誰都沒想到,最後,竟是林思榆這個比他小五歲的小姑娘嫁給了他。

原因無他,沈母看中了她——鵝蛋臉,大眼睛,笑起來兩個淺淺的梨渦,是長輩眼裏最標準的兒媳模樣。

沈母開了口,沈煜城即便不願,也點了頭。

新婚夜,看著眼前臉頰緋紅的新娘,他聲音清冷,如同審問:“為什麼非要嫁給我?”

林思榆抬起頭,眼睛裏像落滿了星星:“因為我喜歡你,五年前,你……”

“喜歡我的人太多。”沈煜城打斷她,語氣沒有一絲波瀾,“你年紀太小,我看不上你的真心。”

“我不會喜歡你,也不會和你生孩子,以後,我們就當一對明麵夫妻。”

說完,他抱起一床被子,轉身就去了隔壁房間。

林思榆愣在原地,眼淚在眼眶裏打轉,又硬生生憋了回去。

那一夜,她一個人在新房裏,眼淚浸濕了枕頭。

但第二天天亮,林思榆就擦幹了眼淚。

她想,人心都是肉長的,隻要她足夠好,總有一天能捂熱沈煜城那顆冰冷的心。

接下來的日子,林思榆拚了命地對沈煜城好。

他胃不好,她天不亮就起來熬小米粥,暖在鍋裏;他軍務繁忙深夜歸來,書房的燈永遠亮著,桌上有她備好的熱茶和點心;他偶爾回家,換下的軍裝,她總是親手搓洗得幹幹淨淨,熨燙得筆挺……

她努力學著做一個好妻子,盡管沈煜城對她始終客氣而疏離,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。

直到今天,她正在廚房忙活,沈煜城突然急匆匆回來,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就往外走。

“去哪?”她手上還沾著麵粉。

“醫院。”他語氣急促,不容拒絕。

吉普車一路疾馳,車上,沈煜城才沉聲解釋:“我以前部隊的一個同事,回國途中遭遇爆炸,背部嚴重燒傷,需要植皮。”

林思榆心裏咯噔一下,有種不好的預感。

“她皮膚白皙,普通人植皮容易排異。醫生說了,最好找膚色、膚質相近的。”沈煜城目光落在林思榆臉上,“你的最合適。”

林思榆臉色微白:“我有凝血障礙,不能做這種手術,不能……不能找別人嗎?”

“如果可以,我寧願把我的皮給她!”沈煜城聲音陡然提高,又猛地壓下去,像是在極力克製,“思榆,算我……求你。”

林思榆從未聽過他用這種近乎哀求的語氣說話。

她怔住了。

沈煜城看著她蒼白的臉,忽然俯身,將她壓在車座椅上,冰涼的唇帶著不容抗拒的力道,重重地烙在她的唇上。

一觸即分,卻帶著滾燙的灼意。

“你不是一直想和我有個孩子嗎?”他看著她震驚的眼眸,聲音低啞,“隻要你救她,事後……我給你一個孩子。這是定金。”

林思榆徹底懵了。

孩子……她曾經夢寐以求的,和他血脈相連的證明。

此刻用這種方式作為交易,像一把鈍刀割著她的心。

到底是誰,能讓清冷如他,做到這個地步?

車在醫院門口刹停,醫生早已等在那裏,焦急地說:“沈少將,病人情況危急,必須馬上手術!”

沈煜城不再猶豫,一把將還在發愣的林思榆從車裏拽出來:“準備手術!”

“煜城!我真的不能做這個手術!”林思榆終於回神,驚恐地掙紮。

可沈煜城已經對醫生下令:“準備麻藥!”

冰涼的針頭刺入皮膚,林思榆的意識逐漸模糊,最後映入眼簾的,是沈煜城決絕的背影。

不知過了多久,在劇烈的疼痛中,林思榆有了一絲模糊的意識。

她聽到醫生焦急的聲音:“沈少將,夫人凝血功能太差,現在大出血!如果繼續植皮,恐怕有生命危險!是否暫停手術?”

短暫的沉默後,是沈煜城冰冷到極致的聲音,斬釘截鐵:“繼續!必須保證清歌不能留疤!”

一句話,如同驚雷在她混沌的腦海裏炸開。

那個同事,到底是誰?在他心裏,竟然重要到連她的命都可以輕易犧牲?

無邊的痛苦和絕望如同潮水般湧來,伴隨著血液快速流失的冰冷感,她再次徹底失去了意識。

再次醒來,鼻尖縈繞的是消毒水的氣味。

林思榆虛弱地睜開眼,看到守在病床邊的是沈煜城的警衛員小張。

“夫人,您醒了?感覺怎麼樣?傷口還疼嗎?”小張連忙湊過來,關切地問。

林思榆沒有回答,隻是用眼睛艱難地環顧四周,空蕩蕩的病房裏,沒有那個她期盼的身影。

小張看出了她的心思,猶豫了一下,還是低聲說道:“少將……他還在陪著黎同誌。”

黎同誌?林思榆的心猛地一沉。

她想起沈煜城為了那個人所做的一切,一個模糊的猜測在她心中形成,讓她忍不住開口:“小張,那個黎同誌……她是誰?”

小張麵露難色,支支吾吾地不敢說。

林思榆心裏那股不好的預感越來越強烈,她執拗地看著小張,再次追問:“告訴我,她到底是誰?”

小張歎了口氣,終究還是沒扛住,壓低聲音道:“夫人,黎清歌同誌……是少將以前的初戀。當年他們感情特別好,少將出任務受了傷,是黎同誌衣不解帶地照顧了他半個月,後來,少將執行一個緊急任務,神秘失蹤了大半年,所有人都以為他犧牲了,黎同誌在她父母的安排下,不得已嫁給了別人。誰知道……後來少將又活著回來了……兩人就這麼錯過了。”

初戀……衣不解帶的照顧……錯過……

每一個字都像一把重錘,狠狠砸在林思榆的心上。

她從來沒談過戀愛,沈煜城大了她五歲,她也做過他有過往的打算,可他那麼清冷的一個人,她以為就算談戀愛,大概也是按部就班、相敬如賓,從未想過,他曾經有過這樣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,甚至到如今,仿佛還念念不忘。

所以,當初新婚夜他說不會喜歡她,不是因為她年齡小,而是因為他心裏早就住進了一個黎清歌,再容不下別人了嗎?

她不知道小張是什麼時候離開的,隻知道自己渾渾噩噩,等到回過神時,已經強撐著劇痛,下了病床。

她要去親口問沈煜城,問他心裏是不是還有黎清歌!

她扶著牆壁,一步一步,艱難地挪到黎清歌的病房外。

門虛掩著,她正要推開,卻從門縫裏看到了讓她心碎的一幕。

黎清歌正緊緊抱著沈煜城的腰,聲音帶著哭腔:“煜城,我已經離婚了!我們重新在一起,好不好?”

沈煜城身體僵硬地站著,沉默了片刻,才低聲道:“不行。我媽她……很喜歡林思榆,不會同意我和她離婚。”

黎清歌痛苦地閉上眼:“那我們……就隻能這樣錯過了嗎?那你呢?沈煜城,你告訴我,你有沒有喜歡上林思榆?”

沈煜城再次沉默了。

過了好一會兒,就在林思榆幾乎要以為他不會回答的時候,他才緩緩開口,聲音低沉而清晰:“我答應了她,等這次事情過去,和她生一個孩子。”

他頓了頓,補充道:“之後,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,我都會給它取名叫……念清。”

念清……

黎清歌的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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