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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周越的律師聯係了我的律師,
表示周越願意在離婚協議上簽字,條件是希望我能對公司的事情網開一麵。
我讓李律師回複他,“沒得談。”
周越最終還是簽了字。
他幾乎是淨身出戶,我們的共同存款、房產全部歸我,
他公司那五十萬投資款連本帶利必須限期歸還。
至於他和蘇雨之間的爛賬,我沒興趣再管。
簽完協議那天,他站在法院門口,眼神陰鷙地看著我,
“沈曉,算你狠。”
我懶得理他,徑直走向自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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