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天,是顧銘記憶錯亂的第七天。
我騙他說,我們要去領房產證,需要兩個人一起去簽字。
他興奮得一晚上沒睡著,把結婚時的中山裝翻出來熨了又熨。
“媳婦,今兒是個好日子!領了證,這房子就真真正正屬於咱們了!”
他對著鏡子整理領口,意氣風發,仿佛真的回到了十年前充滿希望的那天。
出門的時候,顧銘一路緊緊護著我,生怕別人的車把手剮蹭到我。
“媳婦,等辦完手續,咱們就去吃國營飯店的大肉包子,我都饞好久了。”
到了辦公大樓門口,顧銘抬頭看了看,有些疑惑:
“咱們不是去房管所嗎?怎麼來這兒了?”
這裏是負責處理婚姻登記和糾紛的辦事處。
我停下腳步,努力讓聲音平靜。
“現在的政策變了,得先在這裏開個證明。”
“哦!原來是這樣,現在的程序還挺嚴謹。”
顧銘沒有懷疑,反而更高興。
“嚴謹點好,嚴謹點說明受法律保護,以後誰也搶不走我們的東西!”
他拉著我往裏走,大廳裏人不多,有些冷清。
走到櫃台前,我從包裏拿出早就準備好的文件。
顧銘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寫著“離婚登記”的窗口,腦袋轉不過彎來。
“媳婦......這是幹啥?咱們不是來領房本的嗎?”
他伸手想去拿協議,手卻開始劇烈顫抖。
“媳婦,你別嚇我,是不是我做錯啥了?是不是因為那個瘋婆子?”
他慌了,像個做錯事的孩子,死死拽著我的衣角。
“我改!我肯定改!媳婦,咱們好不容易才過上好日子,求求你,別不要我......”
他的頭突然劇烈德痛起來,抱著腦袋蹲在地上。
記憶的碎片猛地攻擊他的大腦。
那些被他遺忘,三十歲顧銘做過的混賬事,像潮水一樣湧出。
“啊!”
他痛苦地嘶吼,極力抗拒著冷血的自己。
我蹲下身,輕輕撫摸著他的頭發。
“顧銘,不是你的錯。”
“你很好,真的很好。可是......我們回不到過去了。”
趁著他意識混亂,我示意工作人員繼續辦理。
鋼印落下,“啪”的一聲。
我拿著綠色的離婚證站起身,沒有再看蹲在地上的男人一眼,轉身向外走。
深秋的風帶著涼意,吹幹了我臉上的淚痕。
身後,卻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。
緊接著,一隻手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。
顧銘站在那裏,那雙眼睛不再是二十歲少年的清澈和愛意,隻有三十歲的精明與涼薄。
他迷茫地環顧四周,目光掃到“離婚登記”的窗口。
記憶回籠的瞬間,他死死地盯著我緊緊攥著的右手,聲音帶上了慌亂:
“宋珍,你手裏拿的是什麼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