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結果下來的那天,是一個難得的大晴天。
周斯年因為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,數罪並罰,再加上庭審現場的暴力行為,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。
至於我們的離婚案,法官判定周斯年為重大過錯方。
我不僅分得了婚內的大部分財產,追回了被轉移的存款,還拿到了那套他送給白薇的公寓——因為那是夫妻共同財產,贈予無效。
除此之外,他還需賠償我一大筆精神損失費。雖然他現在名下沒錢了,但他那家破產公司的剩餘資產清算後,優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