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,江城中級人民法院。
莊嚴肅穆的法庭內,法官正在宣讀最後的判決書。
“......被告人何姣姣,犯詐騙罪、虐待動物罪、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(間接)、組織賣淫罪......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......”
“......被告人陸昭寒,犯詐騙罪(共犯)、敲詐勒索罪、故意傷害罪......且其行為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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