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大人,僅憑這一點,我們當然不會證明。所以我就想說我們還有物證,就是當時林蘭手上的那條鞭子。如果她真的毆打過我的當事人,那麼鞭子上絕對會有她的指紋,所以可以憑指紋這一點就證明她拿過鞭子,並且毆打過我的當事人。”陸思衍也不知道從哪裏把鞭子搞過來的。法官讓自己的法醫去化驗一下。
“在化驗期間,留下自己的指紋,然後暫時休庭。”然後法官就離開了。留下了她們兩段人,林蘭和龍天被警察帶走了。他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