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續的處理比預想中利落。
張誌遠名下的財產,一半由婆婆繼承,另一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歸我。
他偷偷轉給李妍的錢也全部追回,法律終究沒讓惡人占了便宜。
李妍因綁架、故意殺人數罪並罰,被判死刑立即執行。
宣判那天,她全程麵無表情,仿佛早已瘋魔。
婆婆用繼承的錢安葬了張誌遠,葬禮辦得簡單,她沒讓我去,隻說「這是我們母子最後一程」。
之後她回了老房子,偶爾給我發消息,說在家種種花,日子還算安穩,那筆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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