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凡與敵戰,若彼勝我負,未可畏怯,須思害中之利,當整勵器械,激揚士卒,候彼懈怠而擊之,則勝。法曰:“因害而患可解也。”①
晉末,河間王顒②在關中,遣張方③討長沙王④,率眾自函穀⑤人屯河南⑥。惠帝⑦遣左將軍皇甫商拒之,方潛軍破商,遂入洛陽。乂⑧奉命討方於城內,方軍望見乘輿⑨,於是少卻,方止之不可得,眾遂大敗,殺傷滿衢巷。方退壁於十三裏橋⑩,人情挫衄,無複固誌,多勸方夜遁。方曰:“兵之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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