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南同知吳公,剛正不阿。時有陋規:凡貪墨者,虧空犯贓罪,上官輒庇之,以贓分攤屬僚,無敢梗者。以命公,不受,強之不得,怒加叱罵。公亦惡聲還報之,曰:“某官雖微?亦受君命。可以參處,不可以罵詈也!要死便死,不能損朝廷之祿,代人上枉法贓耳!”上官乃改顏溫慰之。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,人自無直道耳,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!會高苑有穆情懷者,狐附之,輒慷慨與人談論,音響在坐上,但不見其人。適至郡,賓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