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鴻漸,永平人。年十八,為郡名士。時盧龍令趙某貪暴,人民共苦之。有範生被杖斃,同學忿其冤,將鳴部院,求張為刀筆之詞,約其共事。張許之。妻方氏,美而賢,聞其謀,諫曰:“大凡秀才作事,可以共勝,而不可以共敗:勝則人人貪天功,一敗則紛然瓦解,不能成聚。今勢力世界,曲直難以理定;君又孤,脫有翻覆,急難者誰也!”張服其言,悔之,乃宛謝諸生,但為創詞而去。質審一過,無所可否。趙以巨金納大僚,諸生坐結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