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淳風等按:分各異名,理不齊一,較其相近之數,故曰課分也。〕
術曰:母互乘子,以少減多,餘為實。母相乘為法。實如法而一,即相多也。
〔淳風等按:此術母互乘子,以少分減多分,與減分義同;惟相多之數,意與減分有異:減分知,求其餘數有幾;課分知,以其餘數相多也。〕
今有三分之一,三分之二,四分之三。問減多益少,各幾何而平?答曰:減四分之三者二,三分之二者一,並,以益三分之一,而各平於十二分之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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