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,周明顯得誌在必得。
他的律師率先發言。
“法官大人,我方當事人要求獲得女兒撫養權。”
“理由如下:蘇晴女士患有嚴重產後抑鬱,情緒不穩定…”
我平靜地聽著,不為所動。
輪到張律師發言。
他拿出第一份證據。
周明給李雪的轉賬記錄。
“過去一年,周明先生轉給出軌對象兩百餘萬元。”
“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周明臉色微變。
接著是第二份證據。
李雪女兒的出生證明。
父親欄寫著周明的名字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