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的催款電話,第三天就打到了我的手機上。
“林風先生嗎?關於杏花村合作社的五十萬貸款,已經逾期一周了。”
“作為擔保人,您有連帶償還責任。”
電話那頭的聲音,公事公辦,不帶一絲感情。
我平靜地回複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掛了電話,我沒有一絲慌亂。
這筆錢,我早就料到他們還不上。
我也早就做好了準備。
我沒有去找王建國。
我直接把我的律師函,連同銀行的催款通知,一起寄給了鎮上的領導。
當初為了評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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