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莊嚴肅穆,鐵證如山,容不得半點狡辯。
張偉的律師試圖以“家庭矛盾”、“一時糊塗”來辯解,但都被我的王律師一一駁回。
“被告張偉,以欺騙手段,讓原告林秀蘭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,撫養其非婚生女長達二十年,並長期與李倩之母保持不正當關係,在婚姻存續期間,又與李倩發展出情人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嚴重的婚姻過錯和民事欺詐!”
王律師的聲音鏗鏘有力。
最終,法官當庭宣判。
“一、準予原告林秀蘭與被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