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不叫李狗蛋,我有名字。
媽媽曾經悄悄告訴我,我叫“安”,平安的安。
姐姐也不叫李秀兒,她叫“寧”,寧靜的寧。
但我在家裏從來不敢這麼叫她,我隻能叫她“賠錢貨”。
我記得我五歲那年,爸爸第一次帶外鄉人來看姐姐。
那人像挑牲口一樣,一圈圈打量她,讓她張嘴看牙口。
那人笑著對爸爸說:“是個好苗子,就是太瘦了,養胖點,養幹淨點。十三歲,我來帶人。”
那天晚上,我躲在門後,聽見奶奶對爸爸說:
“等把這丫頭賣了,就有錢給狗蛋娶媳婦了。”
從那一刻起,我就明白了。
我才五歲,但我懂——我不想讓姐姐走。
我不想要媳婦,我隻要姐姐。
爸爸讓我看著她,不讓她吃飽,是為了讓她有饑餓感,以後給東西就會狼吞虎咽,容易養胖。
於是我每天都搶走她的食物,想讓她瘦下去,餓得麵黃肌瘦、皮包骨頭,醜得沒人要。
就算爸爸給她一個難吃的雜糧饃,我都會衝過去搶走,自己啃得滿嘴都是渣。
“不準吃!”我惡狠狠地瞪著她。
然後,我會在夜裏被爸爸用皮帶抽得渾身是血,他罵我:
“小畜生,老子賣她的錢,以後是給你娶媳婦的!你敢不讓她吃飽?”
我咬著牙,一聲不吭。
皮帶抽得很疼,但我寧願被被爸爸打得半死,也不想讓她多吃一口。
因為我知道,她吃下的每一口飯,都是她離開的倒計時。
爸爸讓我把她弄幹淨,因為買家喜歡幹淨的女孩。
所以,我把糞水潑在她身上,把灰塵揚在她臉上,把她的頭發剪成狗啃的。
我希望她能一直臟著,臟得讓人看一眼就想吐,臟得讓所有買家都立刻掉頭走開。
爸爸讓我別打她的臉,怕留疤賣相不好。
所以,我用燒火棍燙她的後背,用拳頭打她的身體。
我希望她身上布滿傷痕,新傷蓋著舊傷,像一塊沒人要的破布。
我希望那些傷疤能成為她的鎧甲,讓她免於被挑選的命運。
我做的每一件“壞事”,都是我能想到的、愚蠢又殘忍的保護方式。
我把她踹倒、踩碎雞骨頭的時候,心裏比她還疼。
她睡著後我會偷偷給她蓋上稻草,摸著她背上的傷疤流淚。
夜裏聽她壓抑地哭,我也躲在黑暗裏咬著拳頭。
“姐姐,對不起。”我在心裏說。
原諒我,我隻能用這些方式去愛你。
因為在這個不見天日的地獄裏,我不知道該如何讓你留下。
我隻能拚盡全力,讓你變得“不值錢”。
可是,我的計劃,好像要失敗了。
上個月,那個外鄉人又來了。
他看著被我折磨得不成人樣的姐姐,皺了皺眉,但還是對爸爸說:“品相雖然差了點,但底子還在。下個月,我來帶人。五千塊,不能再多了。”
爸爸一腳把她踹開,對那人諂媚地笑:
“您放心,洗幹淨了絕對水靈!再養一個月,保準又白又胖!”
那一刻,我的心沉到了穀底。
原來,臟了可以洗,瘦了可以喂。
我做的這一切,全都錯了。
我隻是在用自己的方式,加倍地折磨著她。
我躲在牆角,渾身冰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