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十歲背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十四歲用《消費者權益法》幫老媽維權。
閨蜜們約會戀愛時,我在研究婚戀轉賬新規。
室友們為偶像吵架時,我在學習網暴案例。
正當我的課題論文沒有著落時,京圈少爺卻和兄弟打賭。
“貧困生雖然死板,胸倒是大,誰能把她騙上床?”
自此,禁欲學霸沈耀寸步不離的跟著我討論學習。
絕世海王趙栩的鮮花禮物塞滿我整個宿舍。
京圈少爺賀野在操場攔下我,當眾逼我叫他男朋友。
當我知道賭約是一台限量版法拉利時。
我興奮的翻開《刑法典》:
“這車的金額能讓這群貴公子進局子蹲三年了!”
......
我合上筆記,抬頭就看見沈耀抱著法典在我旁邊坐下。
這已經是他這周第五次偶遇我了,連前排同學都習慣性的讓出位置。
“程同學,關於昨天討論的緊急避險條款...”
我有些無奈,雙手比出一個叉:
“打住!我警告你,不要再跟著我了。”
他鏡片後的眼睛閃過一絲錯愕,隨即化為玩味:
“我隻是欣賞你,這也有錯嗎?”
說了半天說不通,我徑直側身從書架另一側繞開。
他不死心的跟著我,又在食堂將我攔下。
“真巧,又見麵了。正好有個關於相鄰權的案子...”
我真沒招了,放下餐盤抬腿就走:
“大學霸,我第二次警告你,再繼續我真要找律師起訴你了。”
他臉上的笑容淡了些,眉頭微皺:
“程茵,你非要拒人於千裏之外嗎?”
我頓了頓,學著他的語氣說道:
“你非要收到律師函才肯罷休嗎?”
他愣了一下,隨即像是想通了什麼,嘴角又重新勾起:
“你在考驗我的耐心?對吧?”
“程茵,你放心,我有的是時間和誠意。”
此後,他以討論學習的名義,像幽靈一樣無處不在的跟著我。
我所有的拒絕和警告都被他解讀為“欲擒故縱”。
直到民法公開課這天,林教授提出了一個複雜的案例,點我回答問題:
我剛要起身,旁邊的沈耀卻猛地站了起來,語速飛快的搶答:
“老師,我認為本案核心在於意思表示是否真實!”
他引經據典,條理清晰,完美地解答了問題。
教室裏響起一片低低的讚歎。
他得意地朝我挑眉,用極大聲音問道:
“現在,你能考慮做我女朋友了嗎?”
全場一片嘩然。
“哇哦,原來禁欲清冷的沈大學霸喜歡打直球啊?”
“我天,他看程茵的眼神都快拉絲了,我酸了!”
起哄聲和議論聲瞬間淹沒了教室。
講台上,林教授的臉色陰沉,失望的看了我一眼。
我站起來,用口型清晰地對他比了幾個字:
“最後一次。”
我轉身麵向所有還在議論的同學:
“今天,我想以一個現實案例來分析民法中的表意真實。”
沈耀臉上的得意還沒褪去,我的聲音卻越發洪亮:
“過去三十四天,沈耀以‘學術交流’為名,尾隨我進出教室、圖書館、食堂共計六十多次。我明確拒絕後,你依然每天出現在我三米範圍內。”
人群裏瞬間響起倒抽冷氣的聲音。
我直視著他突然僵住的臉,沉聲道:
“你的行為可以明確表示出真實騷擾意圖,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,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,可處五日以下拘留。”
“這位嫌疑人,還有異議嗎?”
沈耀猛地站起來,椅子向後翻倒發出巨響。
像他這樣的富家公子,哪裏受過這種屈辱,當即氣得臉色漲紅:
“程茵你!”
他額頭青筋暴起,一把將桌上的《民法典》狠狠摔在地上:
“我是不是太給你臉了?”
我小心翼翼的撿起法典,看向沈耀:
“如果我現在報警的話,你可真就成被告咯!”
林教授深吸一口氣,眼神讚許:
“都看清楚了嗎?這才是學法該有的樣子!”
沈耀站在原地,死死瞪著我,從牙縫裏擠一句:
“你!算你狠!”
沈耀被我當眾定罪騷擾的事傳遍了整個學校,我的世界總算清淨了。
聽說沈耀在我 這裏吃癟後,海王趙栩倒是覺得機會來了。
周五上午,我正要去禮堂聽刑法大拿羅老師的講座。
剛出宿舍,頭頂就砸一下一朵鮮紅的玫瑰花。
一抬頭,趙栩正在直升機上拿著喇叭朝我喊話:
“之前我送你的禮物都不夠浪漫,現在我送你漫天玫瑰,怎麼樣,喜歡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