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鬧劇結束後的第二天,公司法務部和王麗她們的律師團隊,同時向法院提起了訴訟。
網絡上的輿論一邊倒。
林悠悠的“光輝事跡”成了全網的笑柄。
法院審理很快,證據鏈完整且確鑿。
一個月後,判決下來了。
法院判決林悠悠,因惡意誹謗、捏造事實、煽動網絡暴力,對公司及沈娟個人名譽造成嚴重損害。
她必須在所有主流社交平台首頁,連續置頂道歉信三十天。
同時,賠償公司經濟損失、王麗等人的精神損失費,共計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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