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律師先發言,她出示了所有證據。
媽媽身上的傷疤照片,帶血的皮帶,鄰居的證詞,還有醫院的診斷書。
“法官大人,這些證據證明,被告張老三長期家暴妻子。”
“並在今年6月15日,用刀刺傷未成年女兒薇薇,造成其重傷。”
“我們要求法院嚴懲被告。”
然後輪到我作證。
我開始說那個男人如何打媽媽。
如何要把我賣掉。
如何在街上追我們。
如何刺傷我。
我的聲音很平靜,但每一個字,都像刀子。
那個男人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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