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把早餐做好,端上桌。
兩份三明治,兩杯牛奶。
陸嶼深從臥室出來,已經換好了衣服。
他看了一眼餐桌,徑直走到玄關換鞋。
「不吃了,來不及。」
「昨晚的賬單,你還沒付。」我叫住他。
他回過頭,眼神不耐,「蘇念,你到底想怎麼樣?」
「這句話該我問你。」我走到他麵前,「陸嶼深,你想怎麼樣?是想用這種方式逼我離婚嗎?」
他沉默了。
良久,他才開口:「我沒這麼想。」
「那你是什麼意思?一邊跟我結著婚,一邊給你的前女友買二十萬的項鏈,回過頭讓你的新婚妻子為了一枚十萬的戒指買單?」
我的聲音在發抖,積壓了許久的委屈和憤怒,在這一刻瀕臨爆發。
「林晚的情況不一樣,她......」
「她需要幫助,」我打斷他,「而我,活該被你這樣羞辱,是嗎?」
他看著我,眼神複雜,有愧疚,有煩躁,卻沒有心疼。
「蘇念,那條項鏈的事,是我不對。但那隻是朋友間的幫助,你不要多想。」
朋友。
多好用的一個詞。
「好,既然是朋友,那這二十萬,她什麼時候還?」我問。
他像是被踩到了痛腳,聲音陡然拔高,「你怎麼能這麼想?她現在情況很困難!」
「她困難,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花我老公的錢?陸嶼深,你別忘了,那是我們的婚後財產!」
「那也是我賺的錢!」他吼了回來,「我想給誰花,就給誰花!」
空氣瞬間凝固。
我看著他,忽然就笑了。
原來,這才是他的真心話。
我默默地走回餐桌,把屬於他的那份三明治和牛奶,倒進了垃圾桶。
「陸嶼深,你說的對。」
「從今天起,你的錢,你的時間,你的感情,你想給誰,就給誰。」
「而我,也一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