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派出所做完筆錄,天色已晚。
警察告訴我,張雅、王大媽和保安的行為已構成誹謗和尋釁滋事,將依法處以行政拘留。
其餘圍觀起哄、拍攝傳播者,情節較輕的,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書麵悔過。
情節較重的,也會依法處理。
街道辦隨後也出了正式通報,批評了張雅等人的行為。
並要求他們在小區業主群裏公開道歉、澄清事實。
我拿著失而複得的藥和複查單回到家裏,身心俱疲。
手機屏幕上,業主群裏炸開了鍋。
張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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