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後,張曼麗涉嫌誹謗一案開庭審理。
張曼麗雖然聘請了律師,但在鐵證麵前,所有辯解都顯得蒼白無力。
就在法官即將宣讀判決結果時,我注意到坐在旁聽席的陳建設臉色鐵青,雙手緊緊攥拳。
看向張曼麗的眼神充滿了前所未有的怒火與怨恨。
我心中了然,篩查結果,想必是出來了。
“被告人張曼麗,犯誹謗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;犯誣告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…”
判決剛宣讀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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