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老師說到做到。
第二天,她就帶著我去了律師事務所和警察局。
她要起訴丁嵐,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未遂罪,並且申請剝奪她的監護權,由自己來收養我。
當律師聽完我的敘述,看到我厚厚一遝的病曆時,臉色變得非常難看。
“這是極其惡劣的長期虐待行為,丁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。”
警察也立刻立案調查。
他們找到了當初給我看病的老教授,出具了專業的醫學鑒定,證明我的傷勢完全符合被強迫吞食硬物的特征,而不是自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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