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沒有再和周明軒爭吵一句。
心死了,再多的話都是噪音。
我直接去了之前聯係好的律師事務所。
負責我案子的李律師,是個四十歲左右的幹練女性,她聽完我的敘述,又仔細看了我手機裏的視頻、房產交易記錄和那筆五百萬的銀行轉賬憑證,眼神裏流露出同情和專業。
她給了我最明確的建議:“周太太,別起訴離婚,先起訴那個林浩。”
我有些不解。
李律師解釋道:“這五百萬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,而且有明確的用途,是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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