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判那天,法庭內外擠滿了記者和前來旁聽的市民。
法官宣讀判決書的聲音,清晰而威嚴。
“被告人張蘭,犯誹謗罪,情節嚴重,社會影響惡劣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。“
“被告人王軍,犯威脅恐嚇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。“
“另,判決被告人張蘭、王軍,共同賠償原告林晚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各項損失,共計五十萬元。“
法槌落下,塵埃落定。
張蘭聽到判決結果,兩眼一翻,直接暈了過去。
王軍則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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