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。
顧默因商業詐騙罪、職務侵占罪,數罪並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,並處沒收全部非法所得。
林薇薇因故意傷害罪(未遂)、誹謗罪,被判入獄十年。
她的親生母親也因為當年的“偷換嬰兒”,構成了拐騙兒童罪,被依法懲處。
壞人都得到了應有的報應。
媽媽也正式和顧默辦理了離婚手續,徹底清理了這兩個人留在蘇家的一切痕跡。
別墅裏所有他們用過的東西,都被扔了出去,整個家煥然一新。
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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