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大概是真的想證明什麼,還沒結束就拽著我回了家。
抱著我去了浴室。
我伸出手臂擋住:
“別,我今天不想——”
他麵色愈發難看,伸手捂住我的眼睛。
“別說話。”
“我不想聽。”
“別拒絕我。”
彎腰抱起,我跟他雙雙摔進浴缸。
水花濺起濕透全身。
我別過頭:
“梁在舟,我真不想......”
“不想也得想!”
他抿了抿唇,動作依舊不停。
極力證明什麼:
“我們才是夫妻。”
他十分賣力。
可我思緒漸漸飄飛。
十八歲的梁在舟會因為我的一句“今天衣服穿的沒昨天好看”emo到半夜。
淩晨兩點睡不著在學校湖邊暴走三小時。
早上抱著我嚶嚶嚶。
二十八歲的梁在舟會覺得我無理取鬧,沒有心。
那個為了哄我開心,故意去染粉毛的梁在舟好像已經消失很久了。
他好像發了狠,使勁掰正我的頭:
“緲緲,不許走神。”
“是不是在想別的男人?不準,隻能......”他喉嚨滾了滾,“隻能想我一個。”
許久之後,我依舊隻是抱著我。
“緲緲,老婆,明天,我們去祈安寺好不好。”
“我早上去公司安排好就回來,我們去求一求......”
帶著不易察覺的哭腔,好像也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無所謂。
他好像......也在試圖留住些什麼。
......
早上,我看著我哥發來的航班信息。
攥著離婚協議遲疑了許久。
遲遲沒有下筆。
不知道自己在遲疑什麼。
是不是?還應該等等?
可下一秒,是溫韻發來的照片——
他們牽著顧芋,在當初我們拍婚紗照的地方。
拍了全家福。
他依舊笑得開心。
隻是更成熟,更有魅力。
對象,也換成了另一個。
溫韻偏了偏頭,口紅剛好印在他的白襯衫上。
好像在告訴我,他身上的每一寸,都沾染上了她們的氣息。
我苦笑著簽下離婚協議。
整整齊齊放在玫瑰旁邊。
踏上了回家的旅程。
此刻起——
梁在舟,我們沒有關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