輿論徹底嘩然。
這起離奇的家庭虐待案,登上了本地新聞的頭條。
法院最終判決,我的父母孫學青和張慧,因長期對未成年女兒實施精神虐待和非法拘禁,罪名成立。
綜合考慮到我跳樓重傷的嚴重後果,他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宣判那天,我沒有去。
我隻是從王律師那裏,拿到了判決書的複印件。
我獲得了徹底的人身自由,和對我們那個家庭財產的支配權。
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讓小雅推著我,坐著輪椅,回到了那個我闊別已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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