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很多人都說過,在三十歲之前,我是為自己活,三十歲之後,是為別人活。為了讓爸爸爸爸爸媽媽媽媽媽高興,我才入了作協,並且在家裏訂閱的報紙上發表文章。就連稿費我也是讓寄到黃寺,以便讓我爸爸爸媽媽媽看到我不是整天在玩。但我明白這個道理時很晚,以至所有想幹的事都往後推了十年。八歲的時候我想離家出走,十八歲考上大學才從家裏搬了出去。二十三歲那年我想結婚,三十三歲才娶了李老鴨挺的。三十歲時想出詩集,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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