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方的足利幕府,所以能夠最終取得南北爭亂的勝利,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足利義詮對在鄉武士和各地守護的妥協讓步。正平七年(北朝文和元年,1352年),足利尊氏以其子義詮的名義發布了“半濟法”,即允許守護以征收“兵糧米”為名,獲取屬於公家、貴族和寺社莊園的一半年貢。這一政策最早在近江、美濃和尾張三國執行,足利義詮當政時逐漸擴大到北朝所控製的所有領地。
根據這一法令,各國守護得以加強對領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