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說的這人是張家村口的屠夫。
離三日之期僅剩兩日時,我帶著小花去往張家村。
去的路上我買了許多吃食和過冬的衣服,還給屠夫的娘買了一些藥。
小花見這架勢,有些不解:
“小姐,你有新的扶貧對象了?”
“不是扶貧對象,是對象。”
說完,我卻見小花淚流滿麵。
“哭什麼?”
“小姐,有他在你就不會有事了。”
對啊,隻要他能答應娶我。
問題就都解決了。
去屠夫家的路很遠,慢半拍的小花終於意識到了不對。
“小姐,他竟是個比柳混蛋還窮的人?”
小花始終是護著我的,現在對柳尚卿的稱呼也與我叫得一致了。
小花遲早會見到張耀的,所以我點頭,順便讓她做好準備。
到張家村時,竟已是太陽歸西。
張耀正劈著柴火,肌肉隨著動作不斷收縮,汗水順著古銅色的皮膚劃向腰際。
他扭頭見我,臉一紅,畢恭畢敬地向我行禮:
“李小姐,找我何事?”
我從來不說廢話,但我現在要說一句。
“你的傷好了嗎?”
似乎沒想到我會關心他,張耀有些拘謹:
“好了,多虧李小姐的救命之恩。”
其實救張耀純屬是個意外。
誰知道柳混蛋那日發什麼瘋,非要約我去鳴山寺。
不去還跟我爹告狀,我隻好毛茸茸地去了。
結果路上突降大雨,落石橫飛,可我向來言而有信。
說要赴約便一定會去赴約。
隻是那時張耀就倒在那山路中間,渾身是傷。
我爹從小就告訴我:不要撿男人。
但我沒聽,畢竟那次人命關天。
所以,我把張耀送去了醫館,而那日也沒能赴約。
我記得柳混蛋似乎氣得好幾日沒理我,結果我根本沒發現。
後來他上門來討公道,一進府就把我緊緊抱在懷裏。
片刻,有什麼溫熱的東西滴在了我的額頭。
我直接就推開他:
“狗東西,居然敢流口水。”
結果,眼前的人眼尾被染紅,長長的睫毛已經濕潤。
那是我第一次見柳混蛋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