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條款一:所有權確認。 此單位“文明之火”所有權歸屬於收集者(試煉者編號T-73489-蓋亞),但其最終處置權與核心收益權,歸屬於“觀察者議會-肅清者派係”(權限代碼:O-C-NULL-SQ)。
? 條款二:能量反饋機製。 收集者可獲得此單位“文明之火”表層逸散能量的極小部分(<0.1%)作為“積分”與“臨時強化”,此過程將持續刺激收集者靈魂波動,增強其與“火”的共鳴,優化萃取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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